卷土重来,家门口的菜摊会被社区团购“玩”坏吗?******
家门口的菜摊会被社区团购“玩”坏?
一边是舆论质疑,一边是资本青睐,社区团购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它会不会成为下一个“滴滴”“蛋壳”?互联网巨头进军社区团购势必垄断的立论是否站得住脚?社区团购争议背后还透露了哪些现实焦虑?
最近一周,舆论对社区团购的关注持续火热。以“社区团购”为关键词的相关话题频频冲上微博热搜,其中“社区团购会夺走卖菜商贩生计吗”阅读量超过2.47亿。
对比此前争夺流量入口的打车大战、外卖大战、单车大战,部分舆论担心此次互联网巨头会故技重施:先采取低价倾销策略占领市场,再“挟流量以令市场”挤压中间商“卖菜者”生存空间,继而剥夺终端消费者“买菜自由”。
一边是舆论质疑,一边是资本青睐,社区团购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它会不会成为下一个“滴滴”“蛋壳”?互联网巨头进军社区团购势必垄断的立论是否站得住脚?社区团购争议背后还透露了哪些现实焦虑?带着这些疑问,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走访了新老菜市场、买菜居民、行业人士,开展多维度解析,试图揭开纷争背后的社区团购真面目。
现实中的“社区团购”
“90后”李萌是一位年轻妈妈,每天加班到7点,出了地铁,还得往返2公里去菜市场买菜。现在有了社区团购,她只需要从“团长”那里下单,在小区门口的便利店中把自己定好的菜带回家就可以了。
“我省下了2公里的往返体力与时间。”李萌说,社区团购的菜品相对固定,但她实在不想为多吃一两个菜,每天多走2公里。
在李萌看来,社区团购很方便,而丰富性是一家菜市场最打动她的地方。“我会在周末去菜市场采购一番。”
迈皋桥老街集贸是南京城北的一家老菜市场,临近岁末年关,这里的肉铺生意异常火爆。每天清早,各家铺子前挤满了前来灌腊肠的居民,一眼望去,几乎都是老年人,仿佛正在掀起的社区团购浪潮与他们无关。
记者随机走访了这家菜市场多个铺位,他们也表示生意暂未受到社区团购的冲击。“该买还得买啊,这段时间菜价也没有受到波动。”张萌的蔬菜铺子在菜市场入口,据她观察,菜市场里不乏年轻人身影。
“主要看时段,白天年轻人要上班,没空逛菜市场,傍晚下班后来这里买菜的年轻人不少。”张萌告诉记者。
“社区团购是人家帮你挑菜,肯定没自己亲手挑的好。”记者采访间隙,一名穿着黄色美团外卖工作服的配送员过来挑菜。记者起初以为他是为客户送菜,交谈后才知道,他竟然是这家摊位的老主顾,每周要来买两三次。
“民以食为天,最重要的还是食材新鲜。”在干配送前,郑世强曾是一名饭店厨师,他认为年轻人不会特别在意几毛钱的折扣,更在乎买到手的菜放心不放心。目前他与另外两人合租,平常一起搭伙做饭,由他来买菜、掌勺。
“社区团购不见得会取代线下菜市场,因为消费群体不一样。”郑世强说,团购群体以年轻人居多,一些上班族晚上回家想炒个菜,一打开冰箱发现是空的,就会用手机下单买菜。老年人如果不是住在楼梯房高层,团购需求并不紧迫。没事逛逛菜市场对他们来说,是一种休闲娱乐方式。
“我们这里不少摊主也会搞搞社区团购,卖自己铺子里的菜,帮客户‘跑腿’去其他铺子买菜。”好邻里惠民中心的负责人吴殿昌说,为了吸引并留住客户,有的摊主会自己“贴钱”为客户代购。
好邻里惠民菜市场是南京第一家“智慧菜市场”。这家脱胎于夜市大排档的农贸市场,如今被装修成商业综合体的样子,是当地居民口中“五星级”菜市场,可覆盖周边12万人的“茶米油盐”。
菜市场四处悬挂着广告条幅,上面统一标着“搜好邻里菜市场,省时间给生活”的字样以及一些俏皮话:“菜炒一半缺点啥,手机下单全送达”“爷爷教我炖海带,我教爷爷云买菜”“孙儿太小走不开,手机买菜送上来”……“这些条幅年轻人很喜欢,会专门来拍照。”吴殿昌说。
“一个月前我们开始与‘饿了么’合作,把所有菜品都放到了线上,对线下菜市场做了数字化改造。我们菜市场人气高,‘饿了么’会时不时过来搞促销。”吴殿昌说。
他告诉记者,这种大平台来做促销,优惠力度非常大,对一些商户冲击不小。“有商户来跟我抱怨,说大平台‘抢’他们生意。我跟他们说,即便‘饿了么’不来,以后也会有其他大平台来。促销只是一时的,重要的还是菜好不好,菜市场的环境好不好,有没有人愿意来。”吴殿昌说。
资本江湖中的“社区团购”
社区团购并不是一个新事物,其萌芽源于社区电商。早在2014、2015年,各种社区电商服务就已经遍地开花,例如与体彩店合作,搭建社区O2O服务平台的“咕啦电商”;再比如瞄准我国社区连锁便利店空白的“购百特”;还有房地产公司孵化的以物业为基础,定位于智慧社区服务的“爱助家”。
资本也在此时“盯”上了这些精耕社区流量的新势力。企查查统计显示:2014年以“兴盛优选”“爱鲜蜂”“中商惠民”为代表的产品,开启了社区团购“赛道”投融资先河。而各类资本的“注入”在2018年迎来高峰期,公开融资事件达23起,所披露的融资金额16.7亿元。
社区团购在2018年前后短暂“火”了一阵。但由于订单密度不够高,平台接连出现倒闭潮。疫情以来,不少用户开始接受预售制的社区团购。订单密度的激增,让几大互联网巨头重新看到了社区团购的价值和前景,纷纷加速布局,烧钱补贴随之而来。
来自企查查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社区团购公开融资事件达19起,稍逊于2018年;但公开披露融资金额高达171.7亿元,同比增长356.3%,创下了历史新高。其中,背靠互联网巨头的同程生活、十荟团、兴盛优选、爱鲜蜂的融资次数最多。
通览2020年社区团购赛道的投资方,阿里、腾讯、同程、滴滴、京东,这些互联网巨头的身影频频出没,一个潜力巨大、群雄逐鹿的竞争格局正在形成。
“滴滴和美团把社区团购的战略地位提得很高,但这和他们的主营业务固有优势不匹配,靠砸钱补贴,没有成本优势;京东后进,但仓储物流有优势;拼多多布局很早很快,也有着农产品供应链的天然优势;阿里的生鲜供应链主要对接本地生活事业部,主要是盒马和饿了么在布局。”对于社区团购在各大平台的战略地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助理教授雷莹分析。
雷莹认为,“买菜”是刚需,高频且价格敏感。对于京东、拼多多、淘宝等本来就有生鲜电商布局的平台来说,如果不进入社区团购,别人做了,消费者就不来线上买了。对于滴滴和美团来说,更多是出于对新业务和营收来源的开拓。
“当前社区团购市场区域特征明显,但尚无全国性龙头。社区团购对互联网巨头来说极具吸引力,巨头纷纷布局争夺下沉市场流量入口。”中信建投研报中显示:2019年中国生鲜零售市场规模达5.1万亿元,生鲜电商市场规模达2796.2亿元,渗透率仅5.48%。
疫情刺激下,2020年社区团购市场发展迅猛,市场规模预计达到890亿元以上,在生鲜电商中占比达到21.9%,疫情培养了用户社区团购的习惯,有望推动社区团购市场的高速增长。
既不能一棒子打死,也不能放任不管
资本介入的社区团购大战,被看作是继外卖、网约车、共享单车后,互联网巨头们最激烈的一次混战。凭借5毛一斤土豆、3毛一个鸡蛋等低价模式,互联网巨头对社区小菜贩们造成碾压。一些小菜贩或关门歇业,或沦为互联网巨头的线下员工,以至于舆论开始担心,互联网巨头正在夺走卖菜商贩的生计。
“我也想加入社区团购,但是没有这个渠道,也没有人找我。”南京宝船菜市场商户赵文凤在板桥有十亩地,每天早出晚归,卖的菜价格要比批发菜高一点。她比较欢迎像京东买菜这种代买配送,但社区团购这种直接到源头去买菜的,对他们冲击太大。
“上半年受疫情影响生意不好,下半年疫情之后,不少地方习惯了网上配送,传统生意还是不好。”南京市农贸市场协会副会长、南京绿恒市场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盛丽琴说,我们也鼓励商户加入社区团购,但团购上面的菜那么便宜,他们是比不了的。
“我们劝商户们忍一忍,等一等,熬下去,毕竟烧钱也烧不了多久。与此同时,我们也鼓励商户尽快适应这种变化,找到活下去的办法。”盛丽琴说。
“电商巨头进入社区团购,更多是希望通过高频消费场景获客,他们的低价竞争策略,会对传统农产品市场供应量造成冲击,不利于高品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布瑞克农业互联网董事长孙彤说。
孙彤认为,农产品品类众多、供应链长且资产重,在局部形成垄断,打垮小菜摊后,涨价、杀熟是可能的。但目前很难有电商巨头能够完全掌控如此多的品类并形成垄断。如果只做一两个品类,就不会有规模效益出来,竞争力达不到,最多半年价格战就会消停。
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中就提出,不准“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但指南中也提出,“平台经营者低于成本销售可能具有以下正当理由:(一)在合理期限内为发展平台内其他业务;(二)在合理期限内为促进新商品进入市场等”。
12月9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率先发布《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合规经营告知书》,要求菜品社区团购的“团长”(负责人),视情应办理相应的市场主体登记,平台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实施低价倾销,排挤竞争对手独占市场,扰乱正常经营秩序。
在该局同日召开的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合规经营座谈会上,阿里巴巴、美团、滴滴、苏宁等电商社区团购相关负责人已在告知书上签字,承诺诚信依法经营,开展有序良性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来座谈都是子公司,有的是分公司的分公司,他们做不了主,得听总部统一号令。”据接近这次座谈会的知情人士透露,美团、拼多多等平台的总部甚至华东的中心都不在南京,发出告知书和召开座谈会,是为了在出现低价倾销等苗头时及时提醒。记者注意到,南京市目前还没有出现关于社区团购的行政处罚案例。
12月中旬左右,华海顺达、卫龙、香飘飘等部分供货商给渠道经销商发通知称,没有授权,不得操作社区团购平台;不允许做单品超低价销售。
“现在的社区团购大战,从全国看还是初级阶段,但在长沙等地已经进入到了激烈竞争阶段。巨头们为什么砸那么多钱参与,因为大家都看到了,这个是未来电商模式的雏形,不单单是千亿级市场的事情。”同程生活高级合伙人肖志龙说,未来的电商带有社交属性,此前的烧钱补贴模式是行不通了,一定要有完整的场景和履约来实现盈亏平衡。
“如今业内竞争愈加激烈。”南京建邺区某社区团长“幸福小猪宝”向记者坦言,“团长”越来越不好当。在社群这类口碑消费场景里,平台所说的轻松赚钱是办不到的。“平台不能保证每批货都好,得人去看了才敢推。2000块钱的一个团,就赚200块不到,我一个人跑不过来还得和人分。”
“疫情给了社区团购发展的机会,其爆发力和潜力都在进一步挖掘中。”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莫岱青也认为,如果社区团购想靠性价比或交付服务突围,终归得靠强大的供应链所带来的规模效应,可以说社区团购是一门供应链的生意。只有全方位地服务消费者,把好品质关,才能长久。
雷莹指出,和此前网约车、共享单车不同,各大平台在社区团购业务上的优劣势有很大差异度,所以不会像同质化竞争那样完全成为价格战,后期通过供应链和仓储物流的优化,在成本优势上就会拉开差距。
“对于社区团购模式本身的价值不能完全否定,该肯定的要肯定。”雷莹说,社区团购在某些方面满足了消费者需求,资本看到了这部分商业潜力。这条路能否走得通,不妨多给这一互联网新业态一些成长空间。
“菜篮子关乎基本民生,要避免人为造成剧烈的市场波动,这是基本底线。同时,对社区团购既不能‘一棒子打死’,也不能‘放任不管’。”江苏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田伯平说。
社区团购到底会带来什么?专家认为,不能简单地作定性判断,既不能把社区团购变成一个负面案例,影响资本进入民生领域投资的积极性,也不能任由资本无节制扩张,留下“一地鸡毛”。
田伯平建议,各地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借这类案例探索对这类业态监管的新办法、新模式。以基层社区为着力点、以居民需求为中心,探索政府、资本、社会的边界,形成经济治理的有效模式。(记者:潘晔、郑生竹、朱程、杨绍功)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