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季度人才流动报告:生产、销售类岗位招聘需求走高******
伴随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2022年四季度企业复工复产逐步回归常态,人才流动也呈现触底反弹之势,58同城、赶集直招于近日发布2022年四季度人才流动报告,从城市、职位、薪资等维度剖析当前就业市场人才流动情况,以帮助招聘方把握人才流向,并助力求职者准确掌握就业需求。
北京企业招聘需求旺盛,广州平均月薪同比增长26%
根据58同城、赶集直招统计数据,2022年四季度,北京受全面复工复产驱动,企业招聘需求位列前茅。相关政策表明,中关村示范区等办公园区通过强化政策支撑、保供保畅、增资扩产等方式,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冲刺全年目标任务。在此背景下,北京企业招聘需求迅猛增长,跃升招聘需求活跃城市首位。
另外,经过一年的调整与建设,经济较发达的成都、上海、深圳、广州企业的招聘需求也在四季度大量释放,企业用人需求迎来高峰。
求职端,深圳、成都、北京、重庆、上海吸才效应显著。尤其深圳建立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成果显著,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下,深圳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和“四新经济”领域,全面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组织开展公益职业技能培训,现已形成引才、育才、用才高地。
此外,东莞、青岛、苏州等新一线城市四季度求职投递量同比增长5%左右,这些城市发展势头强劲、就业机会多,同时生活压力相对较小,得到年轻求职者的高度青睐。
除政策导向外,人才流动还反映了经济发展的重心与趋势,具有竞争力的市场薪酬是企业锁定人才的“利器”。58同城、赶集直招数据显示,2022年四季度,全国招聘热门城市前十五平均月薪11619元,同比增长7.7%。其中,上海城市平均月薪水平最高,为13402元,同比增长6.6%;广州平均月薪增幅最高,同比增长26%至12952元。折射出,在冲刺业绩的四季度,全国人才市场普遍“钱景”良好,同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是一线城市吸才的重要手段。
普工职位招就活跃度双高,物流专员/助理月薪同比增长8.8%
从职位上看,2022年四季度,企业招聘需求活跃度TOP15的职位分别为:普工、保安、销售代表、店员/营业员、服务员、文员、商务司机、物流专员/助理、销售经理/主管、收银员、货运司机、前台/总机/接待、保洁、厨师/厨师长、客服专员/助理。伴随制造业企业复工复产,生产、销售相关岗位招聘需求走高,尤其是普工岗位出现较大人才缺口,招聘需求相对更高。
求职端,四季度求职者关注TOP15的职位分别为:普工、货运司机、文员、商务司机、店员/营业员、服务员、保安、分拣员、收银员、送餐员、专车司机、销售代表、装卸/搬运工、快递员、前台/总机/接待。同比来看,专车司机、装卸/搬运工、送餐员等职位均有10%以上的增幅。
究其原因由于疫情防控影响,个人卫生安全意识增强,点对点出行与线上消费需求激增,跨区域运输不但恢复疫情前水平且稳中有增,带动相关司机/交通服务、物流/仓储类职位的求职需求呈现大幅增长。
在招聘活跃职位中,物流专员/助理2022年四季度平均月薪最高,且同环比增幅最大分别为9%、7%。特别是四季度各个电商平台先后推出双十一、双十二等购物节,线上购物订单激增,从而推动了物流行业用工增长,各个物流企业早在电商购物节开始前就开始了抢人大战,薪资水平更是水涨船高。
其他职类如货运司机、商务司机、厨师/厨师长平均月薪也相对较高,皆实现过万。除此之外,厨师/厨师长平均月薪同比增长显著,增幅在8%左右;保洁平均月薪近7000元,与三季度相比环比微增2%。
作为招聘行业的领导者,58同城、赶集直招依托丰富的大数据资源,按季度对人才流动趋势进行分析盘点,从城市、职位、薪资等维度予以统计对比,为求职者和招聘方提供参考借鉴。不仅如此,58同城、赶集直招还通过一系列线上招聘会和在线智能招聘工具,满足招工和求职需求,实现人岗精准匹配,为稳就业作出积极贡献。(李记)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