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病毒药物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本报记者 申少铁
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的抗病毒药物效果如何?不规范使用是否有风险?如何科学合理使用?国家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解答。
“治疗病毒感染没有特效药。”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副院长、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童朝晖说,不仅是新冠病毒,从非典到禽流感,再到中东呼吸综合征、H7N9等病毒感染都没有特效药。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新冠病毒感染,如小分子药物等,只是临床治疗的一个手段,不能起到救命的效果。
“抗病毒药物在感染后5天内使用有效,在2天内使用效果好。”童朝晖表示,抗病毒药物能够抑制病毒复制。病毒进入人体就开始复制,当病毒量还没有很大的时候使用抗病毒药物,可以降低病毒载量,减轻对人体免疫系统的攻击,再通过人体自身免疫力的作用,阻止病情向重症、危重症方向发展。“如果病情已经发展到了重症、危重症,再使用抗病毒药物,就没有效果了。”
童朝晖说,世界卫生组织有条件推荐抗病毒药物治疗新冠病毒感染。推荐高龄、有基础疾病等脆弱人群在感染后症状处在轻型和普通型阶段使用,因为这类群体感染后向重症发展的风险较高,使用抗病毒药物后可以降低重症率。青壮年等没有重症风险的人群使用抗病毒药物无效。
“是药三分毒。抗病毒药物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科主任王贵强说,这类药物不规范使用会有一定的副作用,可能会与患者平时使用的其他药物产生相互作用。肝肾功能严重损害的患者要调整剂量,甚至不能服用,以免造成肝肾衰竭。使用药物前一定要仔细看说明书,在医生甚至专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童朝晖提醒,有些年轻人给老人买了抗病毒药物备用。一旦老人感染,自己服药,不注意看说明书,也没有医生的专业指导,可能会出现用药安全风险。
“没有必要抢购丙种球蛋白。”王贵强说,第九版诊疗方案推荐静脉用丙种球蛋白治疗新冠重症引起的炎症。重症、危重症患者出现炎症因子风暴等情况,使用丙种球蛋白才有效果。丙种球蛋白没有预防感染的作用,不适合在家里使用。(人民日报)
最高法:民法典施行两年间共审结一审人格权纠纷案33万件******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情况。
据介绍,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涌现了一大批适用民法典化解纠纷的典型案例,如安徽合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浙江杭州“地铁萌娃”肖像权纠纷案等,发挥了鲜明的导向作用。
据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贵祥介绍,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立即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20年5月28日有效的全部591件司法解释进行逐一清理,废止116件,修改111件。
另一方面,民法典的新制度新规则通过审判实践不断转化成强大的社会治理效能。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涉及英烈人格利益保护、居住权、物业服务合同、保理合同、家风条款、自甘风险、好意同乘、高空抛物等民法典新增重点亮点制度的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的检索统计显示,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