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山西政协五年“成绩单”:社会、经济建设类提案超八成******
中新网太原1月12日电 (记者 李庭耀)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共提出提案5677件,经审查,立案4838件,立案率为85%。截至目前,山西省委、省政府及各提案承办单位对交付的4838件提案按规定要求全部予以办复,委员满意率在98%以上……12日,山西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正在进行,记者获悉,过去五年,山西省政协的社会、经济建设类提案占比超八成。
受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山西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一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席小军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提案工作情况。他表示,总体来看,十二届山西省政协提案,数量稳步增加、质量不断提高,反映内容聚焦中心工作,意见建议关乎民生期盼,着力点契合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充分表达了社会各界的愿望和呼声。
过去五年,山西省政协经济建设类提案1941件,占40.12%。内容主要涉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推进“两个转型”、推动能源领域“五个一体化”、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
其中,关于推进钢铁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建设智能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优化重点项目投资结构等建议,为推动转型综改发挥了作用。关于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等建议,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关于推动煤炭“减”“优”“绿”、优化转型产业布局、推进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和煤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等建议,在编制该省“十四五”规划中予以采纳。
政治建设类提案178件,占3.68%。内容主要涉及发挥统一战线作用、推进法治山西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
其中,关于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建议,为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等建议,为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发挥了作用。关于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完善民营企业诉求维权机制等建议,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参考。
文化建设类提案386件,占7.98%。内容涉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文化强省、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等方面。
其中,关于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党史教育基地建设等建议,为山西省红色旅游资源开发、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社会建设类提案2095件,占43.3%。内容涉及打赢脱贫攻坚战、完善疫情防控机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双减”政策落实等方面。
其中,关于实施农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实施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等建议,在山西省太行山区、吕梁山区迈上小康社会中发挥了作用。关于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完善三孩生育配套措施、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建议,为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贡献了智慧。
生态文明建设类提案238件,占4.92%。内容涉及践行“两山”理论、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
其中,关于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等建议,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到了促进作用。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土绿化、统筹林草植被保护修复等建议,为山西省生态保护工程有力推进贡献政协力量。(完)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