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报道:1月17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四份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征求意见文件。根据其中的《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拟推出共有产权住房,为封闭流转、满五年可转,售价约为土地出让时市场价的一半。
政府与购房人共有产权
该意见稿对“共有产权住房”作出定义: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建设筹集,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深圳市政府根据住房供需情况,逐步将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
对于申请条件,要求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无自有住房、未在深圳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
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单套住房销售价格根据项目销售均价,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
签订合同满5年可转让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按份共有,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封闭流转,签订买卖合同未满5年需退出的,应当向代持机构申请收购个人产权份额;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购房人可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个人产权份额或者申请收购。
中低收入者买房容易了
记者梳理发现,深圳现行保障性住房为:安居型商品房、可售型人才房、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最新拟订的四份文件,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演变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三大系统。
其中,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推出,拟将取代原有的安居型商品房及可售型人才房相关制度。前述意见稿明确提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本质上也是在完善保障房体系,让中低收入群体能够降低购房成本,将对深圳楼市产生长期影响。
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成功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2月2日,在世界湿地日中国主会场上,国家林草局公布了18处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广东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成功入选。
据悉,海珠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原因在于其地域稀有性与代表性,是全国唯一一个地处超大城市中轴线上的国家湿地公园,是非常稀缺的城央绿色空间。广州放弃了超过万亿的商业开发价值,以共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在城市中央打造出“入则自然,出则繁华”的宝贵财富。
同时,海珠湿地内还拥有极具岭南特色的垛基果林生态系统,并保留了传承千年的高畦深沟传统农业文化,这代表着岭南特有的文化遗产。正是这丰富的生物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使得海珠湿地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必需的生态系统服务,日益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典范。
通过十年的不断探索与实践,海珠湿地总结出一套城央湿地修复模式与技术。以鸟类栖息地构建关键技术为主线,以湿地生态学、景观生态学、动物生态学、恢复生态学等生态学理论为指导,从维护生态平衡、恢复鸟类多样性和生态功能、提高生态系统品质出发,构建适宜湿地鸟类生活、繁衍的多样化栖息地,开展鸟类栖息地构建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并以湿地公园设计进行技术集成与推广,突破了城央湿地鸟类栖息地构建的技术瓶颈,让湿地鸟类种群不断壮大,生物多样性取得显著提升。
截至2023年1月,湿地率达79.4%,海珠湿地鸟类种数从72种增加到187种,是原来的2.6倍,昆虫种类从66种增加到738种,鱼类从36种增加到64种。其中,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1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鸿雁、水雉、鸳鸯、白胸翡翠、褐翅鸦鹃、画眉等27种,IUCN红色名录中华花龟、平胸龟、中华鳖等20种。
自中国1992年加入《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以来,已指定国际重要湿地82处,其中,内地81处,香港1处。截至目前,广东省入选国际重要湿地扩大至6处,包括:广东汕尾市海丰湿地、湛江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惠东港口海龟自然保护区、广东南澎列岛海洋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广东深圳福田红树林湿地。
(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记者 陈惠婷 魏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