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出台 释放促进品牌消费积极信号******
强信心·开新局|《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出台 释放促进品牌消费积极信号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记者潘洁、谢希瑶)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联合印发了《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释放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促进品牌消费的积极信号。
《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坚持历史传统与示范引领并重、保护促进与规范管理并举,聚焦充分发挥老字号在消费促进、产业升级、文化引领、民族自信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对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的总体要求、基本条件、申报认定、动态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
“老字号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是我们做好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在2月1日商务部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年春节假期,老字号的线上消费保持比较快的增长速度,餐饮外卖消费同比增长13.5%,拉动商务部重点监测零售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6.8%,成为消费市场的一大亮点。
《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提出要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中华老字号名录,推动中华老字号顺应市场机制、守正创新发展,引领带动更多市场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提振发展信心,加快品牌培育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盛秋平表示,在出台《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将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系列支持举措,汇聚社会各方力量,进一步提升老字号文化内涵和供给品质。持续办好“老字号嘉年华”,推动举办老字号博览会,聚焦传统节日,统筹线上线下,推动老字号走进千家万户、走进百姓生活。
“消费是最终需求,也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拉动力。”盛秋平说,商务部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活跃节日消费市场,拓展线下消费场景,探索发展直播电商,打造更多新消费场景。
江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江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进行评价
本报讯(记者徐光明)日前,江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记者了解到,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三者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方面重点内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
江西强化对学生、学校、县域的动态性、数据性和全面性的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总体状况及年度变化情况,科学评判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及进步程度。构建多元评价体系,让学校、学生、家长、社会、教育部门等多主体参与评价。采取实地调研、观察、访谈、问卷、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实施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由学校依据《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标》组织实施;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依据《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实行学校自评、县级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依据《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由县级自评、市级复核。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按照每5年一轮的原则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数量确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周期,原则上每3年一轮,并保证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