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洋教头”的第一个“中国年”:教泰拳,享美食******
中新网漳州1月10日电 (张金川 廖珍妹)“过来嘛,手、肘、腿、膝……”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溪搏击俱乐部内,来自泰国清迈的泰拳教练库鲁,正和学员们实战对打,教学现场格外火爆。
泰拳教练库鲁(左)与龙溪搏击俱乐部负责人阮沈滨交流教学经验。 张金川 摄“再来2个、3个……”在库鲁的口令声中,学员手脚并用,连续击打鞋靶,格斗搏击的声音响彻全馆。
现年42岁的库鲁,7岁开始练拳,2015年获泰拳大师C级证书,2016年后相继获泰拳教练执照B证、A证证书,从事泰拳教学已14年。
泰拳教练库鲁(右)和学员实战对打,现场十分火爆。 张金川 摄“拳术,在泰国是一项大众普及、影响力很广的运动。”库鲁告诉中新社记者,在泰国,他曾有自己的拳馆;拳馆关闭后,他去过巴西、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地教授泰拳。
库鲁此次来到漳州已有两个月,现为龙溪搏击俱乐部的唯一一位“洋教头”。刚开始时,他只会讲英语,与教练、学员交流要通过龙溪搏击俱乐部负责人阮沈滨来翻译;现在,他也能讲些简单的中文了。
“学员们通过他的动作示范,都能领会他的教学要领。”阮沈滨调侃道,别看库鲁教学时有点“鬼哭狼嚎”,但氛围非常好,学员的力量能被他激发。
泰拳教练库鲁(右)和学员实战对打,现场十分火爆。 张金川 摄据阮沈滨介绍,新冠疫情发生前,当地练习泰拳的人不少,高峰时俱乐部有700多名学员,先后有6个泰国教练及俄罗斯、乌克兰教练来执教;受新冠疫情影响,那些“洋教头”相继离开了。
“疫情前,我基本每一年都来中国教拳。”库鲁自称“很爱往中国跑”,但此次来漳州执教,是他第一次来福建,也是疫情发生后首次来中国。他希望今年开始泰拳培训和交流能够更频繁。
六年前首次踏上中国后,库鲁曾在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吉林、贵州等多地执教。“到中国后,我很惊讶,中国人很多人喜欢泰拳。”
泰拳教练库鲁(右)和学员实战对打,现场十分火爆。 张金川 摄泰拳主要运用人体的双拳、双腿、双肘、双膝这四肢八体来进行攻击,具有较强的杀伤力,被称为“八臂拳术”“八条腿的运动”。在库鲁看来,泰拳动作简单、上手快,普通人练习泰拳,既能习得一技之长,用作个人防身,又能减肥和强身健体。
在龙溪搏击俱乐部的同事眼中,库鲁是个“吃货”,也是中国电影的“铁粉”。
“最喜欢吃烧烤配点小酒,还要加很多辣才够爽。”喜欢重口味的库鲁觉得漳州饮食偏甜,“中国啤酒太淡了,喝起来像水;白酒又太辣了,喝不下去。”
除了酷爱吃烧烤,库鲁在中国最开心的是可以看很多中国电影。聊起电影,库鲁两眼放光,兴致颇高,“我也是通过中国电影了解中国文化,爱上中国文化的。”
库鲁(右)带领学员学泰拳。 张金川 摄库鲁七八岁就开始爱看中国电影。他说,最喜欢的电影有刘德华、吴倩莲主演的《天若有情》,成龙主演的《醉拳》等;最喜欢的电影明星有王祖贤、黎明、周星驰等。
春节临近,漳州市区张灯结彩,街上挂起了红灯笼、中国结、福字,让库鲁感受到浓浓的中国年味。他说,中国人很喜欢红色,红色在泰国代表了“lucky”(幸运),他也很喜欢红色。
“泰国新年是‘宋干节’(也称‘泼水节’),有3天假期,而中国农历新年假期长达7天,同事们打算带我去串门、唱歌,还有吃我最爱吃的烧烤。”留在漳州过年的库鲁,对他的第一个“中国年”充满期待,“我要吃遍中国美食、看遍中国电影。”(完)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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